为做好内蒙古气象部门2023年度非气象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中国气象局批复的事业单位招聘计划,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内蒙古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实行中国气象局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气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是国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治区本级设7个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全区设14个市(盟)气象局、87个县(市、区、旗)气象局。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批计划招聘非气象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62人。详见《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聘非气象类专业岗位明细表》(附件1)。专业根据中国气象局人事司《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1年版)》(附件2)认定,其他理学和工学类是指(附件2)以外的相关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气象部门专业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确认报名资格。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1年、2022年未就业,原毕业学校可按应届毕业生进行派遣的高校毕业生),国(境)外留学毕业生应取得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中国气象局网站(www.cma.gov.cn)、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网站(nm.cma.gov.cn)、内蒙古人才网(www.nmrc.com.cn)和考试中心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http://www.ccxdhr.com。报名人员必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聘非气象类专业岗位明细表》设定的专业、学历和学位等要求的应届毕业生。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14日09:00-2023年6月15日17:0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3.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时,要签署《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
4.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照片下方不得出现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需完整填写本人高中、本科和研究生等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院、院系、专业);需填写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学习经历填写不规范的不予审查通过。
5.在反复核对所填写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6.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时所用身份证件必须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一致。报考人员需对网上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笔试、面试和录用的,责任自负。
7.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三)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
1.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1个工作日提出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将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将退回报考人员进行补充说明。
2.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6月14日09:00-2023年6月16日17:00。
3.缴费时间:2023年6月14日9:00-2023年6月16日24:00,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费用为100元。
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请考生务必及时打印,如其他环节需要提供《报名登记表》,但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打印,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通过并完成缴费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6月17日09:00-2023年6月19日17:00。
4.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在网上初审通过后,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将对提交材料进行复审,审核结果和面试要求将在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门户网站发布。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471-3335172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1-5619009
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5:00-17:00
(四)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评》,满分100分,不指定任何考试复习材料及考试大纲。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仅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考生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4.笔试考试地点:呼和浩特市(具体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由考生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五)面试人员确定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每个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未达到1:3的面试岗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同一岗位排名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负责,具体通知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及工作实际需要对报考人员的专业方向(所学专业主干课程)进行审查。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考生须持《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系统自助打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及硕士所修课程成绩单(学校出具的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需持《报名登记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证明及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否则不予复审通过,取消面试资格。
4.考生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七)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仪态等,满分100分。
2.考生面试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4.面试结束后,分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人选。
5.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由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组织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报中国气象局批复同意后,在中国气象局、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所有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5年。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聘非气象类专业岗位明细表.xls